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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8月27日 星期

成都商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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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中院:法官不准酒后开庭

  

  本报讯(记者 杜雯)为解决作风漂浮、管理松散、工作不扎实和工作中态度不好、状态不佳、效率不高等问题,日前,成都市中院出台“五个不准”规定:不准对当事人冷硬横推;不准拖延办案;不准酒后开庭和接待当事人;不准在工作场所打游戏和炒股;不准参与任何形式赌博。法官违反上述规定,一律先停职检查,其中违反第一、二、三条造成恶劣影响的,一律调离审判、执行岗位,再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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