轮胎从哪里飞来 高速路方该不该“看”到
成乐高速上一起车祸发生3年没查明肇事者,死者家属状告高速路,管理方是否有义务监控路面成争议焦点
行驶在高速路上的客车被另一车道上飞来的一汽车轮胎击中,造成1死6伤的惨剧。由于事发路段没有监控录像,肇事车辆一直无法找到。死者的亲属将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起诉到武侯区法院,要求赔偿其人身损害费41万余元。昨日记者获悉,武侯区法院已受理这起赔偿案件,目前正在审理中。据了解,高速路管理方是否有义务监控路面,成为双方争议的一大焦点。 【回放】 高速路上轮胎飞袭 致1死6伤 “出门前还是好好的一个人,一下子就没了,我们实在无法接受。”说到3年前的那场飞来横祸,39岁的曲优丽至今无法释怀。曲优丽和丈夫杨培民结婚后,感情一直很好,两人还有一个可爱的儿子,一家人的生活其乐融融。 2006年1月3日,杨培民购买了一辆二手大客车,并挂靠在一运输公司名下,跑乐山至成都的长途客运,杨培民同时还兼任乘务员。 2006年9月3日早上7时许,曲优丽和往常一样送丈夫出了门。谁知2个小时后,曲优丽竟接到了杨培民出意外死亡的噩耗。原来,当日上午9时25分左右,这辆行驶在成乐高速路上的大客车,被一只忽然袭来的重达32公斤的轮胎击中挡风玻璃,站在驾驶员右侧的杨培民被击中头部,当场死亡,同车还有6名乘客受伤。 【进展】 找不到肇事车辆 状告高速公路 随后,交警部门介入调查此案。事发时途经此地的车主罗先生向交警部门讲述了他所看到的情况。罗先生称,这只轮胎是从一辆成都往乐山方向行驶的蓝色卡车上掉下来的,当时这只轮胎飞过绿化隔离带,砸向了反方向行驶的大客车,由于罗先生的车与蓝色卡车之间还间隔了一辆轿车,因此无法看到肇事车辆的车牌号。 随后,交警部门又从高速公路的收费站调取监控录像,成乐高速公路监控室技术员出具说明称,收费站的监控设备,只针对不交费的“非正常车”进行抓拍录像,对正常通行的车辆没有监控录像。由于没有更多线索,肇事车辆一直无法找到。 去年8月21日,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,认定杨培民的客车及车上死伤者均对该次事故不承担责任。 “如果高速公路安装了监控设备,那么肇事车辆肯定可以找到。”曲优丽认为,案件一直无法侦破,高速公路也存在一定的过错。随后,她将高速公路告上武侯区法院,要求赔偿其人身损害费41万余元。 【争议】 管理者是否有义务监控路面 “如果高速公路的收费站当时开启了监控设备,也可以根据事发路段、事发时间,以及交警部门掌握的其他证据找出肇事车辆。”曲优丽称,《公安部、交通部关于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》明确规定,各级公安、交通部门要加强协作利用已有的监控(管理)中心提高查处违法行为,公安机关可借助高速公路及其收费站的监控设备,提高对交通违法、肇事逃逸、犯罪嫌疑车辆的发现和查处能力。 “高速公路的设计、修建有着严格的标准,我们高速公路的相关指标,完全按照交通部的标准。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,高速公路公司要在整个路段安装监控设施实行全程监控,是完全不可能的。“我们有工作人员对路段进行巡逻,已经尽到了管理的义务,但这件事事发突然,不可能在我们的掌握范围内。” 监控中心刘经理告诉记者,根据收费站的监控录像,也很难找到肇事车辆。“整个路段有很多出口,根本就不知道肇事车辆会从哪个出口开出。” “高速公路没有义务,也没有权利在整个路段安装监控设备。”高速公路公司代理律师石长沙称,高速路段一般是交警部门安装监控设备,查处违法行为,只有在收费站岗亭安装的监控设备才是高速公路公司的,且初衷是为了监控收费员是否有舞弊行为。 目前,此案正在审理之中。 本报记者 蔡小莉 摄影报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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