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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5月22日 星期

成都商报

首页 » 第24版:社会·连载 » 偷洋酒 酒没喝成仍被判盗窃罪 上一篇  下一篇 字号 [放大 默认 缩小]

偷洋酒 酒没喝成仍被判盗窃罪

  

  本报讯(青法检 记者 董馨)趁人不注意,他偷了歌城超市一瓶价值1688元的XO准备“尝鲜”。怎料酒没喝到,反而触犯了刑法。昨日记者获悉,青羊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该男子拘役5个月。

  1月8日下午,赵某到青龙街某歌城找在那里上班的女友,两人发生了争吵。赵某在歌城的超市里,偷走一瓶轩尼诗XO干邑白兰地酒(经鉴定价值1688元)。被发现追赶后,赵某将洋酒放到路边逃跑,被巡逻民警挡获。青羊法院认为,赵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,但因为他并没有喝酒,从轻判处其拘役5个月,并处罚金10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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